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做好保障“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涉及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加强项目建设保障、狠抓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促进“两节”期间全市生产运行平稳发展,实现第一季度良好开局。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我市将对符合第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的配套叠加奖励。在用气方面,对实际配气价格高于0.52元/立方米的工业用气企业,在1月25日~2月24日使用天然气用气量的同比增长部分,也将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返还。
在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方面,将对经市、县(市)区经济部门、统计部门认定,对春节当月生产值不下降的重点企业,以及3月~5月期间连续生产的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当月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加强项目建设保障方面,将对我市1月~2月深化“一抓一促”项目年行动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300万元,第二名奖励200万元,第三名奖励100万元。对市直部门前两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200万元,第二名奖励100万元。
在加强“两节”期间招商方面,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题推介、座谈等招商活动,主动走访,登门拜年、慰问,以乡情、亲情推动"回归工程",营造以侨引侨、以商招商的良好招商氛围,争取对接一批回归项目。
在狠抓安全生产方面,要重点抓好长输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在油气管道保护区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的行为,确保管道运营安全。认真落实“两节”前电网设备特巡特护,优化节日期间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加强节日期间监视值守,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供电安全。
来源:福州新闻
编辑:林秀梅 责编:林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