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近日下发通告,从6月1日起,允许从事外卖寄递行业配送摩托车在鼓楼、台江、仓山和晋安通行,部分路段除外。
配送摩托车不能通行的路段包括:三环路主路、绕城高速、机场高速连接线、新104国道主线道路、南二环主路以及西、北二环和连江路主线高架桥。
根据通告,外卖寄递行业是指邮政、快递、外卖、商超配送、同城快送等行业;外卖寄递行业配送摩托车是指悬挂福州公安机关市级车辆管理部门核发专用号段号牌,在四城区内专门用于外卖寄递配送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和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翁彬冰 责编: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