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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福州规定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实施“三码三芯片”数字化综合管理,福州电动车使用量和充电需求量迎来高峰,如何安全充电成了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日前,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出台了《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切实加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消防隐患源头控制。

《导则》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配建消防设施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设计技术要求。

1、室外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 6米

一个新建住宅小区内配建的非机动车库,要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对于设置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不小于6米。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米,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米;当电动车充电设施场所毗邻的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外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性实体墙,且距充电设施周围 4米 范围内无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2、地面车库内增加防火分隔措施

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在地面的非机动车库内,要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设置在地下的非机动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长度应不大于20米,相邻组与组之间均应设置有一面高度不小于1.5米、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隔墙分隔;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在建筑物架空层的,应当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楼板、外墙开口上方设置防火挑檐,与上部建筑进行防火分隔。

3、既有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施应配建消防设施

新建的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机动车车库,要求加大充电车位的自动喷水量,每个充电车位上部至少设有2个喷头,喷头流量系统K≥115。

对于既有建筑地下非机动车库、地下汽车库内进行改造的,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

“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建、预留安装充电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加装充电设施。怎么建?建多大合适?怎么装?装在哪里安全?以往这些都缺乏统一消防技术标准。《导则》在《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福州的实际编制,为防火设计提供依据,将有效遏制和减少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审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导则》计划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将收集实际项目中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待《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后,制定有关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叶虹 责编: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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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装?装在哪里?福州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来了

2023-02-11 17:28   福视悦动  

随着福州规定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实施“三码三芯片”数字化综合管理,福州电动车使用量和充电需求量迎来高峰,如何安全充电成了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日前,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出台了《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切实加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消防隐患源头控制。

《导则》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配建消防设施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设计技术要求。

1、室外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 6米

一个新建住宅小区内配建的非机动车库,要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对于设置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不小于6米。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米,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米;当电动车充电设施场所毗邻的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外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性实体墙,且距充电设施周围 4米 范围内无门、窗、洞口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2、地面车库内增加防火分隔措施

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在地面的非机动车库内,要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设置在地下的非机动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长度应不大于20米,相邻组与组之间均应设置有一面高度不小于1.5米、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隔墙分隔;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在建筑物架空层的,应当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楼板、外墙开口上方设置防火挑檐,与上部建筑进行防火分隔。

3、既有地下车库安装充电设施应配建消防设施

新建的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机动车车库,要求加大充电车位的自动喷水量,每个充电车位上部至少设有2个喷头,喷头流量系统K≥115。

对于既有建筑地下非机动车库、地下汽车库内进行改造的,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不得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

“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建、预留安装充电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加装充电设施。怎么建?建多大合适?怎么装?装在哪里安全?以往这些都缺乏统一消防技术标准。《导则》在《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福州的实际编制,为防火设计提供依据,将有效遏制和减少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审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导则》计划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将收集实际项目中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待《福建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后,制定有关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标准。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叶虹 责编:庄颖